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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利腾晖2017年度1.5GW光伏并网电站 设备招标资格预审通知
日期:2017-01-06 16:36

1.招标条件: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对2017年度1.5GW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备采购进行招标,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(以下简称申请人)提出资格预审申请。招标 有关事项如下:


2.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


2.1建设规模:1.5GW(分布在全国范围内)


2.2招标范围:


太阳能光伏电站用设备包括:110KV主变;110KV敞开式户外开关(断路器、隔离开关、电流互感器、电压互感器、氧化锌避雷器);35KV10KV)箱变;动态无功补偿SVG;高低压开关柜;消弧线圈及小电阻接地装置;光伏电站综自监控系统;汇流箱(交流汇流箱、直流汇流箱);逆变器(集中式、组串式)。


2.3计划工期:预计20172月开工,20181月竣工,总工期12个月。


3.申请人资格要求


3.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;投标人应在申请书内注明所参与投标的设备范围。


3.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、资质能力,具备的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,具备跨地域的供应、集散能力;


3.3 银行资信记录良好,财务状况良好,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供货;


3.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,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,无不良诉讼记录,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;


3.5 具有近三年(2015~2016)国内实际供货业绩,拥有1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应用案例;


3.6 投标方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厂和售后服务团队,代理公司需有授权证书等相关文件;


3.7 生产供货能力:应具备一个月内为两个20MWp以上光伏电站同时供货的能力,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;


3.8 投标方设备在国内光伏电站项目中,无不良运行记录;无恶劣售后服务记录;无业主认为不负责任的技术、商务记录。


3.9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;


3.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(公司);母公司、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;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 (公司)。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,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(公司)报名申请投标。如出现母公司与子公司同时报名的情况,招标人有权选择母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或拒 绝其投标;


3.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
3.12 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设备不允许外包生产。


4.资格预审方法: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。


5.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


5.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:20171181700


5.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方式:签字盖章扫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。


5.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

注:报名申请书仅适用于曾参与2016年度中利腾晖光伏并网电站项目设备招标的公司;未参与过中利腾晖设备招标的公司请提供详细的资格预审文件。



联系方式:


采购人: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


址:江苏省常熟市常昆工业园腾晖路1


编:215542


联系人:王晓峰


联系电话:0512-82355901


邮件:Pvszb@talesun.com(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请发此邮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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